山西部署煤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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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西省气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煤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从提升煤矿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煤矿灾害防范能力,推进常态化联合监管和监督问责方面,对煤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分工,各市气象局将针对影响煤矿安全的主要气象灾害,不断提升预警精细化水平,丰富传播手段,提升发布效率,落实高级别预警“叫应”机制,及时将天气预警信息传递给驻地监察执法处、各市应急管理局。各驻地监察执法处、各市应急管理局做好预警信息的再传播工作。各煤矿企业建立完善覆盖全部区域和全体人员的信息传播渠道,相关责任人在接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传播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做好防灾避险工作。

       该省三部门强调,各市气象局、各驻地监察执法处、各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协调,统筹区域内煤矿企业共同建立和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和靶向发布与接收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升煤矿企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指导煤矿企业排查暴雨、雷电、大风灾害风险隐患,科学制定防范措施。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确专职安全分管负责人,将气象灾害引发事故纳入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应急预案,分析研判气象灾害及其可能引发的其他灾害对本单位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制定本单位管控方案。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